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激励计划》中涉及 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 织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的说明》。
3、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6 月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视源 JLC1
2、期权代码:037140
3、授予日:2021 年 6 月 4 日
4、授予数量:808.25 万份
5、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105 名
6、行权价格:95.68 元/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8、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9、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比例
杨铭 董事 5 0.62% 0.007%
庄喆 副总经理 5 0.62% 0.007%
邓洁 副总经理、财务总 3 0.37% 0.004%
监
程晓娜 副总经理、董事会 2 0.25% 0.003%
秘书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793.25 98.14% 1.187%
务)骨干人员(1101 人)
合计 808.25 100.00% 1.2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据存在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2、行权安排
在《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各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 销。
(三)《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的完成程 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行权期可行权比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
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计算方式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X) 公司层面系数(L)
X≥15% 100%
13.5%≤X<15% 90%
第一个行权期
12%≤X<13.5% 80%
X<12% 0%
X≥35% 100%
31.5%≤X<35% 90%
第二个行权期
28%≤X<31.5% 80%
X<28% 0%
第三个行权期 X≥55% 100%
49.5%≤X<55% 90%
44%≤X<49.5% 80%
X<44%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系数(L)×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 1 0.9 0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有关事宜作出了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其个人行权比例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到位的条件。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