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7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5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锐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任锐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任锐、林伟畴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锐、林伟畴将与第四届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1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任锐先
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2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林伟畴
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拟定为:监事会主席薪酬为税前人民币 10 万元/年,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薪酬为税前人民币 8 万元/年。监事如在公司内部同时担任其他职务,则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任锐: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总工程师。2005 年 12 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研发经理、研发副总工程师、研发总工程师,自 2011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任锐持有公司股票 16,896,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伟畴: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副总工程师。2005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软件工程师、研发经理、信息中心总监,自 2018 年 4 月起任副总工程师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林伟畴持有公司股票 7,775,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