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刘树华、王泰然、张学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9
日上市以来,实施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多次限制性股票增发与回购,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19 年公开发行 9,418,304 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陆续转股,上述因素均引起公司总股本相应发生变动。截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为 658,355,832 股,较上市首日公司总股本 403,500,000
股累计增加了 254,855,832 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刘树华、王泰然、张学民,其合计持股比例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 51.9740%被动稀释至 50.9684%,持股比例降低 1.0056%,变动超过 1%。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总股本发生如下变化: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3,500,000 股。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向 460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1.25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0,350 万股增加至 40,631.25 万股。
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登记工作,向 86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47.50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0,631.25 万股增加至 40,678.75 万股。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40,678.75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由 40,678.75 万股增加至 65,086 万股。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向 677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3.25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5,086 万股增加至 65,549.25 万股。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合计 12,16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5,549.25 万股减少至 65,548.034 万股。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向 115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50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5,548.034 万股增加至 65,584.534 万股。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2017 年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85,76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5,584.534 万股减少至65,565.958 万股。
2019 年 9 月 16 日,“视源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
“视源转债”转股股数累计 2,696,252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58,355,832 股。
综上,实际控制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刘树华、王泰然、张学民,其合计持股比例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持股比例 51.9740%被动稀释至 50.9684%,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黄正聪 香港九龙
王毅然 广州市萝岗区
孙永辉 广州市海珠区
于伟 广州市天河区
周开琪 广州市天河区
尤天远 广州市萝岗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视源股份 股票代码 00284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0 被动稀释 1.0056%
合计 0 被动稀释 1.005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 2017 年 1 占 2020 年 7 月 24
股份性质 2017 年 1 月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 7 月 日公司总股本
19 日持股数 总股本 24 日持股数 658,355,832 股的
量(股) 403,500,000 量1(股) 比例
股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9,715,000 51.9740% 335,553,400 50.9684%
1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406,787,5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 元人民币现金,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40,678.75 万股增加至 65,086 万股,各股东的持股数相应调整。
2020 年 1 月 20 日,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解禁,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毅然之近亲
属刘树华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解禁。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毅然之近亲属王泰然、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辉之近亲属张学民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持有公司限售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89,827,900 13.64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9,715,000 51.9740% 245,725,500 37.3241%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被动稀释不存在违反承诺的事项。
1、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控人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
远承诺:除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公开发售的股票外,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票。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
划 动延长六个月。截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上市满六个月,未
出现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