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29.406元/股调整为28.865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20.225元/股调整为19.684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26.28元/股调整为25.739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29.19元/股调整为28.649元/股。
2、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数量为125,760股,首次回购价格为30.072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数量为20,000股,预留回购价格为20.208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数量为40,000股,首次回购价格为26.016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5,845,340股减至655,659,580股。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价格,并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2018年年度个人绩效考评非“优秀”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已离职的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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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85,760股,回购款总金额为5,226,654.72元,同意公司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年4月24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7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4月26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1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460人,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81.25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70%。
5、2018年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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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2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86名激励对象4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8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2月12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3月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对象为86人,预留授予的股份数量为47.50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12%。
7、2018年6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对应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因个人绩效考核非“优秀”对应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1216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回购注销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60股,对应回购价格为29.845元/股,回购注销2017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000股,对应回购价格为20.307元/股。
9、2019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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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相应调整2017年首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并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对应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绩效考核非“优秀”对应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已发表法律意见。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8年7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所确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18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7月24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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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677人,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463.25万股,占授予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0.77%。
5、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115名激励对象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9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11月30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对象为115人,预留授予的股份数量为36.50万股,占授予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0.06%。
7、2019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相应调整各批次授予价格,并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对应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已发表法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2018年6月11日,公司依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应的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