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7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2018年7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三)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24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28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463.25万股,向677名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均为实施本计划时符合公司任职资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63.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50,860,000股的0.71%,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4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期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若预留部分在2018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19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 0.9 0.7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 例
例
1 周勇 董事长 100,000.00 2.00% 0.0154%
2 刘丹凤 总经理 100,000.00 2.00% 0.0154%
3 谢勇 副总经 80,000.00 1.60% 0.0123%
理
4 杨铭 副总经 25,000.00 0.50% 0.0038%
理
5 邓洁 财务总 10,000.00 0.20% 0.0015%
监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 4,317,500.00 86.39% 0.66%
术(业务)人员(672人)
预留 365,000.00 7.30% 0.06%
合计 4,997,500.00 100% 0.77%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实际授予情况与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石富存、胡振华、吴家润、杨伟杰、刘洁5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82人调整至67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3.50万股调整至463.25万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在2018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7日出具了《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6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9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8年9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632,500.00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121,742,100.00元,其中4,632,500.00元计入股本,117,109,6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7月24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1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4,282,880.00 89.77 4,632,500 588,915,380 89.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577,120.00 10.23 66,577,120 10.16
份
三、股份总数 650,860,000.00 100.00 4,632,500 655,492,5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655,492,5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1.05元。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