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建年产 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6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13,2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2,275.60 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19.0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56.5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91,656.52 万元以及尚未划
转的发行费用 219.08 万元,共计人民币 91,875.60 万元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59号《验资报告》。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2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1,656.52
合 计 91,656.5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号 (万元) 资金(万元)
1 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20,000.00 10,415.05 52.08%
2 补充流动资金 71,656.52 71,656.52 100.00%
合 计 91,656.52 82,071.57 89.54%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新建年产4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新建年产 4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因实施地点义亭镇姑塘工业区政府配电工程的施工进度受到设计方案变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能按原定计
划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导致该项目无法如期完成电力设备安装及电力
调试。因此,为了更加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减少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论证,决定将“新建年产 4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新建年产 4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