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
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郭站红先生、吴天云先生、楼芝兰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在充分考虑目前二级市场行情、生猪养殖行业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后,公司拟适当缩减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募集资金额度32,2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基于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将华统集团认购范围调整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且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公司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应内容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3,872,836 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2,2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七、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2,2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额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 绩溪华统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 102,639.05 100,600.00
2 荆山牧业 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项目 30,409.53 28,800.00
小计 133,048.58 129,400.00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1 兰溪饲料 年产 18 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 8,052.39 6,400.00
小计 8,052.39 6,400.00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 偿还银行贷款 56,400.00 56,400.00
小计 56,400.00 56,400.00
合计 197,500.97 192,2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
调整后:
“······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4,211,528 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七、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额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 绩溪华统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 102,639.05 76,800.00
2 荆山牧业 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项目 30,409.53 28,800.00
小计 133,048.58 105,600.00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1 兰溪饲料 年产 18 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 8,052.39 6,400.00
小计 8,052.39 6,400.00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 偿还银行贷款 48,000.00 48,000.00
小计 48,000.00 48,000.00
合计 189,100.97 16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