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到
会监事 3 名,其中卫彩霞女士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彩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卫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公司调减募集资金额度1,800.00万元,并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
情况如下:
调整前:
“······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3,872,836 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七、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额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 绩溪华统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 102,639.05 100,600.00
2 荆山牧业 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项目 30,409.53 28,800.00
小计 133,048.58 129,400.00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1 兰溪饲料 年产 18 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 8,052.39 6,400.00
小计 8,052.39 6,400.00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 偿还银行贷款 58,200.00 58,200.00
小计 58,200.00 58,200.00
合计 199,300.97 194,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
调整后:
“······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3,872,836 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2,2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七、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2,2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额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 绩溪华统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 102,639.05 100,600.00
2 荆山牧业 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项目 30,409.53 28,800.00
小计 133,048.58 129,400.00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1 兰溪饲料 年产 18 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 8,052.39 6,400.00
小计 8,052.39 6,400.00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 偿还银行贷款 56,400.00 56,400.00
小计 56,400.00 56,400.00
合计 197,500.97 192,2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公司调减募集资金额度 1,800.00 万元,因此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监事卫彩霞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所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监事卫彩霞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所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监事卫彩霞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修订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