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到会
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周伟良、金浪、徐向纮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
调整后: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7、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预留授予与已披露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确
定以 2023 年 9 月 21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 7.3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24.8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