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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9

华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到会
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周伟良、金浪、徐向纮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确认已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并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华统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华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3,872,836 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华统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华统集团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7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额

一、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1  绩溪华统    绩溪华统一体化养猪场项目      102,639.05      100,600.00

 2  荆山牧业      莲都华统核心种猪场项目        30,409.53        28,800.00

                    小计                        133,048.58      129,400.00

二、饲料加工建设项目

 1  兰溪饲料  年产 18 万吨高档畜禽饲料项目        8,052.39        6,400.00

                    小计                          8,052.39        6,400.00

三、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                偿还银行贷款                  58,200.00        58,200.00

                    小计                          58,200.00        58,200.00

                    合计                        199,300.97      194,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09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2.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
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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