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744,730.86 元,2022 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655,432,337.09 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66,822,257.66 元,提取 2022
年度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6,682,225.77 元,2022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6,184,333.30 元。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7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
本为 612,909,455 股,拟分配现金股利 16,548,555.2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在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现金总额。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兼顾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以及资本公积余额等综合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已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及诉求,与公司业绩、资本公积以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等规定,该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