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因向关联方正大饲料(义乌)有限公司采购饲料产品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及付款条件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向纮
周伟良
金 浪
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