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向参股子公司正大饲料(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产品,预计2021年度将新增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800万元。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同意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新增预计 年初至目前 上年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已发生额 金额
日常采购 正大饲料 采购 原料成本加固 9,800 5,807.78 2,454.22
饲料 定加工费用
(三)前十二月内累计与正大饲料发生关联交易审议及发生情况
1、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产品,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正大饲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6,000万元。
2、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产品,预计2021年度公司向正大饲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实际累计发生采购正大饲料关联交易约为
8,262万元。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正大饲料(义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9LNXT3A
法定代表人:周永顺
注册资本:5,7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产品、水产品、饲料原料、油脂、油料的销售;兽药及畜禽用疫苗的批发、零售(与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使用);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管理服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镇前南街 61 号(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2067 年 5 月 24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正大饲料总资产为 11,169.55 万元,净资产
为 5,266.69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8,628.27 万元,净利润为-199.37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正大饲料系本公司持股15%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俭军在正大饲料担任董事职务,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及现场实际考察后,认为正大饲料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正大饲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正大饲料日常采购饲料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合理的原料成本加固定加工费用确定采购单价,采购价格合理,采购合同签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交易价格构成、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详见以下内容。
1、采购单价:按照双方确定的原辅包价格及配方推算材料成本,加上合理费用,作为采购结算单价,本价格均为含税价。
2、结算方式:按甲方提货开单结算并采用月结,甲方收到发票后 3 个工作
日内支付该批货款。
3、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生物安全管控不利(由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导致甲方养殖场由此发生非洲猪瘟等传染性疾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因一方违约引起纠纷,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损失。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4、本采购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以上甲方指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乙方指正大饲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公司及子公司与正大饲料已经就上述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协商一致,但还未就新增的日常采购签订上述《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正大饲料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预计在今后的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交易行为公正合理,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正大饲料采购饲料产品预计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及付款条件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及付款条件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向正大饲料采购饲料产品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及付款条件遵循合理、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正大饲料采购饲料产品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