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
行说明,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
议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4、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3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向 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94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
6、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2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94 元/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公司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此,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届
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8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通合伙)出具的 2019 年度《审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计报告》(天健审〔2020〕277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
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根据本公
司制定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 本次解锁的 102 名激励对象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 2019 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均
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比例。 为优良,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件。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比例:
考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7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除 2 名激励对象由于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应由公司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其余
10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首次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104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940.00万股,
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33%。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除 2 名激励对象由于公司与其解除劳动
关系、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应由公司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外,其余 102 名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次全比例解除限售条件。即
本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2 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7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33%。
姓名 职务 首次获授的限制 本期可解锁数 剩余未解除限售
性股票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朱根喜 董事 260,000 104,000 156,000
刘德林 副总经理 260,000 104,000 156,000
陈 斌 副总经理 260,000 104,000 156,000
周喜华 财务总监 260,000 104,000 156,000
廖文锋 董事会秘书、副 260,000 104,000 156,000
总经理
核心技术(管 考核结果为优 7,950,000 3,180,000 4,770,000
理、业务)人 良(98 人)
员(共计 99 公司与其解除
人) 劳动关系、个人 150,000 0 150,000
原因离职(2 人)
合计 9,400,000 3,700,000 5,700,000
注:1、公司董事朱根喜、高级管理人员刘德林、陈斌、周喜华、廖文锋所持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后,买卖公司股份仍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由于公司与激励对象张浩天解除劳动关系、楼中云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公司将对其尚未解除限售的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