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
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Dawn Polymer Co.,Ltd.
(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 行 股 数 1,900万股
每 股 面 值 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7,600万股 拟上市的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本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
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自然人股东田洪池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
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
本次发行前股东 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所持股份的限售 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安排、股东对所持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股份自愿锁定的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承诺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伍社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 (主承销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签 署 日 期 2012年5月13日
1-1-1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及其他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
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
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和自然人股东田洪池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各自任职期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伍社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201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