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 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 372,974,655.21 元,加上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251,695,737.81 元,在
提取盈余公积金 25,169,573.78 元,减去期间派发的 2021 年度现金分红
60,175,001.16 元后, 2022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39,325,818.08 元。
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434,597,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82,573,473.7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130,379,169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564,976,399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
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