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3 号文核准,深圳市英维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获准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19.3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0,880.68 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95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51,193,2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8,806,8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账户资金 316,765,473.96
其中: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使用资金 117,968,161.6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生产基地转补充流动资金 108,797,312.34
转出三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283,634.08
加: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8,256,622.56
减:手续费支出 14,314.52
募集资金余额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 年 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4 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英维克”)、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4 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但因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项目,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公司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国信证券,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网的《关
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或账户性质 初始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 2020 年 12 备注
名称 存放日 月 31 日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19280188000049736 2017/1/16 85,904,200.00 -
司深圳清湖支行 2020
深 圳 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6000000580 2017/1/16 80,000,000.00 - 年 已
英 维 克 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 注销
科 技 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71868429124 2017/1/16 52,902,600.00 -
份 有 限 司深圳南头支行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9
司深圳前海分行 338000100100007317 2017/1/16 90,000,000.00 - 年已
注销
苏 州 英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7168603097 -
维 克 温 司深圳南头支行 2020
控 技 术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 已
有 限 公 司深圳清湖支行 19280188000050916 - 注销
司
合计 308,806,800.00 -
*1:因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该项目进行
结项。2019 年 1 月公司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该账户注销。
*2、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已于 2020 年 12 月办理完银行账户注销
手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成,本次募集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
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 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
公司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 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清湖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18,931,415.62 元,此
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070 号鉴证报告。经 2017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 2017 年 4 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