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通过
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由张宏清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黄贤畅先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岳帅先生(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291.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9.7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3.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27%;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 8,326.7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9,907.35 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4.21%。
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31,143.55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33,075,608.9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307,560.89 元,扣除 2020 年已实际派发 2019 年
度现金红利 16,000,00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1,174,985.93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4,943,033.98 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制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4,800 万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的鉴证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9.1、审议通过《董事长张宏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孟学、张宏清回避表决。
9.2、审议通过《副董事长孟学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孟学、张宏清回避表决。
9.3、审议通过《董事肖海兰女士的薪酬》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回避表决。
9.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伟坤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岳帅回避表决。
9.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黄贤畅先生的薪酬》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伟坤回避表决。
9.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岳帅先生(离任)的薪酬》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之“四、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海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银行承兑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抵押、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 2020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和带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228 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公司与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就联通纪元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及由此引致的股权回购纠纷,已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民事调解书》【(2020)粤 03 民初 678 号】及相关法律文书。截至目前,《民事调解书》【(2020)粤 03 民初 678 号】尚在执行过程中,公司会积极跟进该调解书后续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对 2020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