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86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同约定租金按季度支付,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提高自有物业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近日,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或“出租方”)与深圳市和谐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家园”或“承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书》,约定将其闲置的厂房出租给和谐家园,租赁期限为 6 年,租金累计 1,502.8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
公司与和谐家园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和谐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廖卓敏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4、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服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公司与和谐家园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厂房
三楼,租赁面积共 6,903.3436 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20 年 10 月 08 日—2026 年 10 月 07 日,共 6 年。
3、合同总额:第一年租金为每月 27 元/平方米,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
年的基础上递增 5%,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2.80 万元。免租期自 2020
年 10 月 08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07 日,
4、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向出租方交付叁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559,170.8316 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是承租方全面如约履行合同的担保。
5、租金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正式计租金后的首叁月租金(即 2020 年 11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7 日)为人民币 559,170.8316 元,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
后 7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向出租方付清。
除上述约定首叁月租金的支付时间外,第二期租金(自 2021 年 02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5 月 07 日租金)于 2021 年 02 月 01 日支付。今后当期租金应于当期首
月 1 日前(含 1 日)支付。
6、租赁用途:厂房。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反租赁物产权用途。如承租人需变更用途,须经出租人书面盖章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将租赁物使用于“黄、赌、毒”或者非法经营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出租人可即时解除合同不退租赁保证金,承租人应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承租方有权转租,但应对第三方承租人对本合同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水费和电费按承租方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供水局、供电局标准收取,不包含在租金收取范围。承租方应当在每月收到水电费单据后 7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代缴水电费及滞纳金(如有)。
9、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深圳新宏泽将闲置厂房对外出租,按季度收取租金,有利于公司整合经营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合同履行期内对公司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本年度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
上述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