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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35 深市 同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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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同为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4:30

  (1)(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24,239,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9,677,923股的56.5555%。

    2、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24,139,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9,677,923股的56.50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219,677,923股的0.0457%。

    4、中小股东情况

    中小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1,264,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19,677,923股的0.575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3、《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4、《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39,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91%;
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93%。

  6、《<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39,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91%;
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93%。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3%;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5,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80%。

  1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8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2%;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01 %。

  1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61,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9069%;
反对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0852%;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1,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069%。

  13、《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98,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2.2630%;
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73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93%。

  14、《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39,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91%;
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93%。

  15、《关于追加确认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4,140,8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02%;
反对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97%;弃权 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01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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