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59,232,202.1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将继续支付。现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4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3,318.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200.00 万元(包含进项税额 124.5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118.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218.00 万元(包含进项税额 68.0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900.00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 2,7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392.62 万元(包含新增股本溢价 27,200.00 万元和上述相关费用增值税进项
额 162.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70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管理》)。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04 月 15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7 年 2 月已销
深圳华润城支行 751068299384 专户/活期 户,原三方协议失
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3010122001421359 募 集 资 金 2017 年 9 月已销
深圳分行 专户/活期 户,四方协议失效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805880100033875 募 集 资 金 2018 年 8 月已销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专户/活期 户,四方协议失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166668888818 5,073,460.99募集资金 三方协议
深圳分行 专户/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6270884638 17,412,506.46募 集 资 金 四方协议
深圳高新区支行 专户/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60168439435 29,508,997.76募集资金 四方协议
深圳华润城支行 专户/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610816889 7,237,236.97募集资金 四方协议
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专户/活期
合 计 59,232,202.18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一)截止 2020 年 4 月 15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1294.14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总 投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投 资 实 际 投 入 实 际 完 成 项 目 结 余
投资项目 资 承 诺 投 入 金额 比例 情况 资金
金额
视 频 监 控
录 像 设 备 14,228.00 14,118.00 11,742.20 83.17% 已完成 2,950.90
建设项目
数 字 监 控
摄 像 机 建 9,842.00 9,842.00 8,438.68 85.74% 已完成 1,741.25
设项目
研 发 中 心 3,860.00 3,860.00 3,406.86 88.26% 已完成 723.72
建设项目
国 内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2,080.00 2,080.00 1,683.18 80.92% 已完成 507.35
项目
合计 30,010.00 29,900.00 25,270.92 84.52% 5,923.22
注:项目结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1、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均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分两期工程
实施,共建成三栋厂房、两栋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约 76,793 平方米,以及主要采购了松下贴片机、锡膏印刷机、AOI3D 自动检测仪器、回流焊、波峰焊、SPI 锡膏厚度检测仪、以及 X 射线检测仪等生产研发设备。上述项目建成前端设备生产线 9 条,后端设备生产线 3 条,以及研发中心,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
2、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完成了国内营销总部(下设华南市场部及大客户部)及北京、上海、武汉、南京、杭州、济南、成都、新疆等八个办事处的营销网络建设,能够有效支撑公司在国内市场的业务拓展。
综上,各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计目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产能和销售网络保障。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项目产生节余的原因
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资金利息)5923.2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将继续支付。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助力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也没有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七、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