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32,720,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0,262,199股的60.2556%。
2、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32,718,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0,262,199股的60.25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4、中小股东情况
中小股东共7名,代表股份920,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0,262,199股的0.41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6、《<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9、《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10、《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718,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19,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