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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弘亚数控: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茂洪先生、陈大江先生、刘风华先生、黄旭先生、吴海洋先生 5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杨禾女士、林桂成先生、林雪锋先生 3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禾女士、林桂成先生、林雪锋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林雪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上述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伊松林先生、彭朝辉先生将在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后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彭朝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雨华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雨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081.504 万股,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上拟离任人员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换届离任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茂洪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木材加工
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中国林业机械广州公司、广州市金林通贸易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创办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广州鼎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大洲金丝燕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李茂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535.6249 万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刘雨华女士为夫妻关系,副总经理刘风华先生是刘雨华女士的哥哥;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刘风华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茂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陈大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林业与木工机械专业
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广州市极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起就职于弘亚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成都弘林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大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3.2832 万股,通过公司 2021 年-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5 万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刘风华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1991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代应用物理系,1997 至 1999 年在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学习并获得电子工程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北京市辐射技术中心、美国劳伦斯伯克力国家实验室、美国热电集团公司、美国贝克休斯石油公司。2010 年 7 月起就职于弘亚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发中心负责人,兼任MasterwoodS.p.A.董事会主席、广州王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方时仪器有限公司监事。

  刘风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6 万股,其与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雨华女士为兄妹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李茂洪先生为郎舅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

    黄旭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11
月起就职于弘亚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广州极东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92 万股,通过公司 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5 万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吴海洋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
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起就职于弘亚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广东德弘重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海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92 万股,通过公司 2021 年-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5 万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禾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
遂溪县职业技术学校、智能交通物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广东维摩律师事务所,现任职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林桂成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木材机械加工专业,
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广西化工研究院、广西高峰林浆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福县龙腾木业有限公司、广西林业集团国储林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西广林新材木业有限公司、广西广林迪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广林新材木业有限公司。现任广西林业产业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林桂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林雪锋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职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宝裕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宝裕发展有限公司、宝裕(佛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就职于广州浩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兼任宝裕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林雪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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