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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弘亚数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通过口头方式发出,并于同日在公司四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

  3、本次会议由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李茂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茂洪(主任委员)、陈大江、吴海洋

  (2)审计委员会:彭朝辉(主任委员)、伊松林、刘雨华

  (3)提名委员会:杨禾(主任委员)、彭朝辉、刘风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伊松林(主任委员)、杨禾、黄旭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
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茂洪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茂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
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茂洪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大江先生、刘风华先生、许丽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茂洪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丽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茂洪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
任许丽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茂洪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旭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8、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
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贤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附件:

    一、相关人员简历

    1、李茂洪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木材加工专业本
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中国林业机械广州公司、广州市金林通贸易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创办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李茂洪先生持有公司 8,396.36 万股股份,其与刘雨华女士为夫妻关系,刘风华先生是刘雨华女士的哥哥;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刘风华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茂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2、陈大江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林业与木工机械
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广州市极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大江先生持有公司 613.92万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大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3、刘风华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
清华大学现代应用物理系,1997 至 1999 年在美国新墨西哥大学学习并获得电子工程硕士学位。2010 年 7 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风华先生持有公司 300 万股股份,其与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夫妇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刘雨华女士为兄妹关系,与李茂洪先生为郎舅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风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4、许丽君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
学历。曾任职于广州劲马动力设备企业集团公司、金利来(中国)服饰皮具有限公司、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广东声丽电子有限公司。2010 年 11 月起就职于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许丽君女士持有公司 45 万股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丽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许丽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的有关规定。

    5、周旭明先生,1991 年出生,金融学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广东开
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主管,2017 年 3 月入职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周旭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6、李贤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东财经大学管理
学学士学位,审计专业,2015 年 2 月起任职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李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0-82003900

  传真:020-82003900

  邮箱:investor@kdtmac.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 3 号

  邮编:5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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