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50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19-047)。公司股东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海汇”)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票,合计减持不超过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810%。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7月3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广州海汇《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情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广州海汇 大宗交易 2019年7月3日 33.17 2,680,000 1.981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州海汇 7,500,000 5.5439 4,820,000 3.5629
广州海汇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股东李明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895%),双方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7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5524%,全部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广州海汇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广州海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