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9-037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8,651,091.18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865,109.12元后,加上母公司2018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34,182,023.19元,减去2018年利润分配73,063,080.00元,母公司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0,904,925.25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02,405,413.9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02,405,413.95元。
公司拟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并扣减公司已回购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1,0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回购的股份存放于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按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5,284,3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1,078,100股后的股本134,206,200股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40,261,860.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