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4-02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70,707,08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0,707,084 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0,707,08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2024 年 8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80 谢秉政
2 00*****398 冯玲玲
3 01*****577 申金冬
4 02*****675 申金冬
5 01*****561 唐新乔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 608 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
联系人:陈阳
电话:020-39952666
传真:020-39958289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