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113 债券简称:比音转债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比音勒芬智能化仓储中心”
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0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7,953,9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77,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2150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累计已投入 52,102.1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3,826.3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额(万元) (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9,641.82 29,641.82 100.00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5,383.88 5,384.03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100.00
比音勒芬智能化仓储中心 22,412.00 12,076.30 53.88
合计 62,437.70 52,102.1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比音勒芬智能化仓储中心”。该募投项目原计划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进度较为缓慢的原因主要系土
地为公司前期竞拍的储备用地,施工前相关部门的三通一平等工作进度较预期延迟,导致项目进展较预期有所延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系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建设计划进行投入和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比音勒芬智能化仓储中心”的实
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1 月 1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仅调整投资进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1)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核查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