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9-042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12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预案》。2019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3)。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关于回购的信息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6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公司于2019年1月4日、2月12日、3月5日、4月3日、5月7日、6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01、2019-007、2019-010、2019-014、2019-029、2019-040)。2019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19年6月1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74,247股,占公司总股本1.31%,最高成交价为48.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981,875.33元(不含交易费用)。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经查询,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预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2,374,247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本结构不变。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645,700股(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097,321股的25%。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进展及结果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