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9-011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限届满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9月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设立“兴证资管鑫众—比音勒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9月7日届满,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将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17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7日。
2、2018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1,693,02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59%,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59.0525元/股。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1月30日。
3、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2018年6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1,693,023股调整为2,878,139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为2,878,139股。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兴证资管鑫众—比音勒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7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7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兴证资管设立的定向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