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00.00 万张,每张
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8,000,000.00 元(含税)
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392,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
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122,641.50 元(不含税),加上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对应的税款 452,830.1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8,833.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97,754.5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58.8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B3 4,485.13
项目投入 C1 5,867.2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1.3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C3 1,699.28
项目投入 D1=B1+C1 103,621.7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70.1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D3=B3+C3 6,184.4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1,865.8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865.80
差异 G=E-F 38,000.00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外币专户募集资金折算人民币尾差及四舍五入所致
注 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不包括购买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尚未到期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详见本报告二(二)所述,尚未到期定期存款的募集资金余额详见本报告三(一)2 所述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79340078801200001006 9,978,113.45 许昌市裕同印刷
龙城支行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66058013001098624 13,981,539.09 宜宾市裕同环保
深圳分行 科技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 NRA002-541365-055 652.03 香港裕同印刷有
司深圳分行 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NRA063148 14,697,683.39 香港裕同印刷有
公司深圳石岩支行 限公司
合 计 38,657,987.96
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有三个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或使用完毕,且相应账户已不再继续使用,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前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为: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的账户。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 31,000.00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产品期限 预期年化 进展情况
收益率
宜宾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10,000.00 2023.05.16-2026.05.16 3.10% 履行中
深圳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15,000.00 2023.12.04-2024.06.04 2.90% 履行中
深圳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款 6,000.00 2023.08.17-2024.02.17 2.90% 履行中
注:三年期产品期限是定期存款的最长存期,公司与银行约定存款满 180 天之后,公司可随时提取存款且银行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支付利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7,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产品期限 预期年化 进展情况
收益率
深圳中国银行大额存单 7,000.00 2023.08.16-2026.08.16 2.90% 履行中
注:产品期限是大额存单的最长存期,公司与银行约定存款满 3 个月(含)之后,公司可随时转让,转让时按照持有期限和约定年化收益率计息。公司可提前赎回大额存单,按照活期年化收益率支付利息。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日常性支出,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