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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裕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
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胡旻先生、王利婕女士、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拟提名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刘宗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
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拟提名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包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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