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
修订条款 修订前 (经营范围的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局
登记备案为准)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纸箱、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纸箱、
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 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 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
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 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
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 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
第十四条 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 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
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从事广告 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从事广告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
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应另行 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应另行
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包装 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包装
设计、平面设计、品牌设计、结 设计、平面设计、品牌设计、结
构设计(不含限制项目);自有房 构设计(不含限制项目);自有房
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 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
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 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
括金融租赁活动 ); 广告喷绘业 括金融租赁活动);广告喷绘业
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舞台 务;会务服务;创意服务;舞台
设计、布置;文化活动策划;展 设计、布置;文化活动策划;展
示展览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 示展览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 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包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纸箱、 装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 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
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
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 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纸箱、
的生产。 彩盒、包装盒、布袋、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PU 包装成品、塑胶制
品(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出版物、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
刷;精密模切件、不干胶贴纸、
丝印铭板、胶带、保护膜、标签
的生产。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一百零九条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由 7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
事。公司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 事。公司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
长 1 名。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副董事长 1 名。全部董事由股东
举产生。 大会选举产生。
说明:上表中加粗部分文字为变化内容,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