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和2018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8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1年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43.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78,1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
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