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
回购股份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存在以下风险:
1、如果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未能获得审议通过,以及回购期内股价
持续超出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将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股份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依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或“公司”)《公司章程》,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定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拟以不超过每股6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回购股份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回归合理价值。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8、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关于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①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
②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②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
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③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④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三、本次回购股份影响分析
(一)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3万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0,515,600 70.13% 283,848,933 70.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494,400 29.87% 116,161,067 29.04%
合计 400,010,000 100.00% 400,010,000 100.00%
(2)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6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3万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0,515,600 70.13% 280,515,600 70.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494,400 29.87% 116,161,067 29.28%
合计 400,010,000 100.00% 396,676,667 100.00%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950,351.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502,407.92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3.98%。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股份 交易均 股份变动
姓名 职务 股份变 变动期 增持或 变动数量 价(元/ 数量占公
动方式 间 减持 (股) 股 司总股本
比例
王华君 董事长 集中竞 2018年4 增持 434,100 45.973 0.1085%
兼总裁 价 月24日
王彬初 副总裁 2018年7 增持 10,000 54.49 0.0025%
月16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系亲属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变 变动期 增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