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6 年 IPO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5,178.8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8 号),核准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7,555.51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4,614.3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41.1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1830241 号《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
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优化后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金额(万元)
(万元)
1 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720.98 9,720.98
2 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生产建设项目 8,786.26 8,786.26
3 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1,106.90 403.31
4 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 3,327.04 4,043.76
22,941.18 22,954.31
注:表格内优化后投资总额与原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原因为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499.60 万元,直接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17,499.60 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679.2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已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 是否已
序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余额(万元) 实施完
号 (万元) (万元)
毕
1 名雕家居装饰营 9,720.98 5,783.64 5,178.86 注 是
销网络建设项目
名启高品质集成 是
2 家具生产建设项 8,786.26 7,224.23 已销户
目
3 名雕现代物流配 1,106.90 405.42 已销户 是
送中心扩建项目
4 名雕设计研发中 3,327.04 4,086.31 已销户 是
心整合升级项目
合计 22,941.18 17,499.60 5,178.86
注: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和兴业银行深圳前海分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078.8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4,541.58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37.28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9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谨慎使用资金,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有效节约了募集资金,因此产生了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相关承诺与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名雕股份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