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全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蓝继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蓝继晓先生所作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 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
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全奋先生、章顺文先生、刘力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17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74,428.20万元,比上年同期69,097.33万元增长7.72%;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7.96万元,比上年同期5,057.89万元增长1.98%。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结合当前经
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计2018年实现收入85,500.00万元,同
比增长14.88%,实现净利润5,750.00万元,同比增长10.72%。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56,410,358.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41,035.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5,211,357.14元,减去2017年派发现金股利16,646,917.55元,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89,333,762.10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
配,具体分配的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3,334万股为
基数,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
现金(含税)1.2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600.08万元。本年度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鉴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贡献,董事会制定了2017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详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优化募集资金是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深圳大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名雕家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合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名雕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名雕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