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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30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5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44.62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8945%。

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18.80元/股;对于岗位调整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18.945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67万股调整为16,022.38万股。

    2、截至于2018年5月2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62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945%。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6,167万股调整为16,022.38万股。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2、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2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并于2017年3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17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818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万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由37.79元/股调整为18.80元/股。2017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6、2017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87人,授予818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7、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6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62万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确定2017年12月7日为授予日,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49万股,授予价格为16.52元/股。

    9、2018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69人,授予149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1月12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018万股增加至16,167万股。

    10、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张志良因工作岗位调整,胡春生、吕国庆、邵树范、李念旭、贾利峰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本次公司将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44.62万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对于个人原因离职人员,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之“(二)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计划的资格,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之“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工作岗位调整的人员,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进行处理;对于工作岗位调整的人员,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之“(三)激励对象被动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处理。

    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由于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2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4,898.15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总股本7,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4月13日实施完毕。

    根据《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若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分别进行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调整

    P=(P0-V)÷(1+n)=(37.79元/股-0.2元/股)÷(1+1)=18.80元/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回购的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8.80元/股。对于因工作岗位调整而回购的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8.8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即18.9457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167万股变更为16,022.38万股。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7,334,260.00元(其中27,188,560.00元为对应的购股资金,145,700.00元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第ZA9033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1月22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

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18年1月2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23,800.00元,

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60,223,800.00元。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定       数量        比例

                                                  向减少股票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   102,660,504    63.50%    1,446,200    101,214,304   63.17%

        通股

    高管锁定股          68,000        0.04%                     68,000      0.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9,670,000      5.98%     1,446,200     8,223,800     5.13%

   首发前限售股        92,922,504     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