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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1

贝肯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后
生效。

    2、本次合同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
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虽已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合同金额较
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如
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工程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4、本次合同为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 交易概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能源”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贝肯成都”)
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以下简称“交易

对手方”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签署了《开发事业部 2023-2024 年深层页岩气钻井

工程施工(日费制)合同(贝肯)》,合同总金额暂定 1,453,329,700 元(大写:
壹拾肆亿伍仟叁佰叁拾贰万玖仟柒佰元),含 9%增值税。

    上述钻井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96287213M

    负责人:段国彬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 3 号

    经营范围:受主体委托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手方总公司介绍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注册资本:18,302,09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

    主要业务: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及其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2022 年发生金额 114,048,487.43 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17.04%。

    4、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信用优
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

    承包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情况及承包模式

    1、为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集中在川渝地区,目的层主要为龙马溪组、吴家坪组、筇竹寺组的评价井和开发井进行钻井施工。

    2、承包模式:日费制+部分承包制模式。

    (二)工程期限

    评价井单井总工期预计为120-160天,开发井单井总工期预计为80-120天,准确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项目委托书为准。

    (三)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合同价款:含税总价暂定 1,453,329,700 元(大写:壹拾肆亿伍仟叁佰
叁拾贰万玖仟柒佰元),含 9%增值税。

    2、定价依据:单井日费根据合同附件约定的日费标准及适用情况执行;单井作业井次费根据合同附件约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3、合同价款的结算:双方约定按照进度分期结算的方式办理合同价款的结算。

    4、合同价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 7 日内,向发包人提
交结算证明文件和书面付款要求。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付款要求及认证成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4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签订日期和生效条件

    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
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利于合同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旨在稳步推进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服务关键客户的能力。

    2、本次合同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亦不存在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五、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受市场环境变化、施工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

    2、本合同虽已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合同金额较大、履约期较长,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如出现此类风险,将对公司该工程的收入预期造成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开发事业部 2023-2024 年深层页岩气钻井工程施工(日费制)合同(贝
肯)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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