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56,206,825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7.96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6,199,22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9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599,7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7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592,1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76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8%。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季亚丽律师、周存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
该议案获得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9.00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99,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441%;反对 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11.00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201,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9%;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9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25%;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12.00 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