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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贝肯能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 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 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2、投资期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
 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本 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内审部门、 监事会负责监督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的规则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做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的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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