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戴美琼女士、监事张志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董事戴美琼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公司监事张志强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占比(%)
戴美琼 集中竞价 2021-09-28 9.32 487,000 0.2423
戴美琼 集中竞价 2022-02-11 10.0496 1,217,000 0.6055
合计 1,704,000 0.8478
监事张志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限售股份 4,016,250 1.9982 3,651,000 1.8165
戴美琼 无限售股份 1,338,750 0.6661 0 0
合计 5,355,000 2.6643 3,651,000 1.8165
限售股份 2,621,250 1.3042 2,546,250 1.2669
张志强 无限售股份 773,750 0.3850 848,750 0.4223
合计 3,395,000 1.6892 3,395,000 1.6892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张志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戴美琼女士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1,704,000 股,预披露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1,338,750 股,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365,250 股。
3、戴美琼女士、张志强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戴美琼女士、张志强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戴美琼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