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张志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 年12月10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公司监
事张志强先生计划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1月1日起至
2021年6月30日)减持不超过87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347%)。其
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
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
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张志强先生共减持股份
100,000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7%),具体明细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张志强 集中竞价 2021.3.4 9.26 100000 0.0497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股份总数 股数 占股份总数
(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限售股份 2621250 1.3042 2621250 1.3042
张志强 无限售股份 873750 0.4347 773750 0.3849
合计 3495000 1.7389 3395000 1.6891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张志强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张志强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