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董
事吴云义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吴云义先生《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 间已过半。
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其中 382,410 股未
按计划实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持股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0.1.20 11.519 5500 0.0027
吴云义 集中竞价 2020.1.21 11.581 16000 0.0080
集中竞价 2020.1.22 11.300 5000 0.0025
集中竞价 2020.1.23 10.798 5000 0.0025
集中竞价 2020.2.5 9.213 10000 0.0050
集中竞价 2020.2.6 9.471 18000 0.0090
集中竞价 2020.2.7 9.33 3000 0.0015
集中竞价 2020.2.10 9.693 15000 0.0075
集中竞价 2020.2.12 9.868 20000 0.0100
集中竞价 2020.2.13 10.030 5000 0.0025
集中竞价 2020.2.17 9.978 20000 0.0100
集中竞价 2020.2.18 10.152 30000 0.0149
集中竞价 2020.2.19 10.205 20000 0.0100
集中竞价 2020.2.20 10.400 5000 0.0025
集中竞价 2020.2.21 10.490 10000 0.0050
集中竞价 2020.5.8 9.420 100 0.00005
集中竞价 2020.5.18 9.695 10000 0.0050
大宗交易 2020.5.28 8.150 369000 0.1836
大宗交易 2020.6.1 8.220 365000 0.1816
集中竞价 2020.6.2 9.365 20000 0.0100
集中竞价 2020.6.5 9.310 20000 0.0100
大宗交易 2020.6.5 8.330 360100 0.1792
集中竞价 2020.7.6 9.900 10000 0.0050
集中竞价 2020.7.8 10.010 230000 0.1144
集中竞价 2020.7.9 10.360 41800 0.0208
集中竞价 2020.7.10 10.220 4090 0.0020
合计 1617590 0.8048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限售股份 6247500 3.0745 6247500 3.1084
无限售股份 2082500 1.0248 464910 0.2313
合计 8330000 4.0994 6712410 3.3397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云义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吴云义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云义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