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3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形
式在公司三楼培训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 63 人,实到代表 59 人,会议由武慧明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次仁旺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选举完成之日止。
选举拉姆次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之日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四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次仁旺久,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11 年 7 月-2017 年 4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那曲分公司经理,
2017 年 4 月-2021 年 8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经理,2021
年 8 月-2022 年 7 月任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
任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次仁旺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次仁旺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次仁旺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次仁旺久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拉姆次仁,女,199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大专,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职员,2021 年
7 月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管。
截至目前,拉姆次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拉姆次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拉姆次仁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拉姆次仁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