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3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乐勇建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0 人,代表股份 167,662,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474%。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19名,代表股份 5,921,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55%。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
表股份 165,746,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3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
股东共 116 人,代表股份 1,9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庄存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82,5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41,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99%。
庄存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白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87,9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46,9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411%。
白珍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乐勇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82,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41,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96%。
乐勇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巴桑顿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82,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41,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96%。
巴桑顿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武慧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82,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41,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96%。
武慧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莹莹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82,4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41,4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79%。
马莹莹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敏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55,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1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996%。
曹敏忠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子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58,5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17,5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451%。
李子扬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洋瑄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55,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014,9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003%。
胡洋瑄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万红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55,8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万红路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晓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55,8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王晓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卿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5,755,94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7%。
王卿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572,6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3%;反对股数 5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579,0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1%;反对股数 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4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7,584,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2%;反对股数 4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