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1,214,8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7,837,000.00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840 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 357,365,200.00 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
7,837,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8,580,000.00
减:发行费用 29,051,800.00
其中:1、承销费用 21,214,800.00
2、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 7,837,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349,528,200.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40,522,852.13
其中: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36,280,200.00
2、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4,242,652.13
其中:报告期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5,275,982.30
募集资金余额 109,005,347.87
加:理财收益净额 10,122,941.62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1,477,629.2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20,605,918.7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 248,359,852.13 元,其中包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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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投入资金置换 36,280,200.00 元,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7,837,000.00 元,上期项目支出98,966,669.83 元,本期项目支出 105,275,982.3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理财收益净额 10,122,941.62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
1,477,629.24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605,918.73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在以下银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954000010000088000 30,067.4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050101363600001163 5,347,274.48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 138812194550 32,968,690.52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8000429100011139 11,279,620.18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 8116201013500004615 16,316,255.32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11020729100079616 54,664,010.82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辽阳县支行
总计 120,605,918.73
注 1: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辽 阳 县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0711020729100079616,用于公司增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 2016 年、2017 年会同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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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财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275,982.3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变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实施地点及调整其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具体变更情况如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停车场、办公场所、维修车间的实施地点由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变更至昌都市卡若区沙格村。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628.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350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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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有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20,605,918.73 元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西藏高争爆破工程
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由 10,505.734 万元变
更为 5,000 万元(其中 3,700 万元作为设备购置费,1,300 万元作为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