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1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为不超过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投资品种
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
5、决议有效期限
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公司也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控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