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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2022-017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易明医药:2022-017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8,12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91,190,375股的0.27%,回购价格为 5.08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1,190,375股减至190,682,250股,公司将发布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方式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
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4、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向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年 11 月 12 日。

  6、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19,321.00 万股变更为 19,176.90 万股。

  8、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等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等调整。

  9、2020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6)。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191,769,000 股减至 191,190,375 股。

  12、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许可、张宇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3、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部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回购注销原因:

  1、根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如下:

 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目标

  期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第 二 个 解 1、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10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除限售期  2、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8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3、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第 三 个 解 1、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10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除限售期  2、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8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3、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

  若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达到上述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可以申请按对应比例解除当期限售股份,未解除限售的部分,则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725,459,075.46 元,2018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488,774,206.55 元,2021 年度
 较 2018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8.4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业绩达 到 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考核标准,当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标准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按规定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6,625 股。

    2、由于(A)吴庆、黄鑫煜、段雪欢等 3 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B)
 张海林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被选举为第三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C)李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前述 5 人已不再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 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1,500 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508,125 股。

    (二)回购价格、资金来源

    根据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5.08 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 付的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请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2022-018)。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91,190,375股减至 190,682,250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907,304    37.61%    -508,125    71,399,179    37.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283,071    62.3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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