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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易明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彭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选举彭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周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前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 立 董 事 对 此 议 案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独立董事肖兴刚先生、董事彭辉先生、独立董事胡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肖兴刚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① 肖兴刚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② 彭辉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③ 胡明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董事彭辉先生、董事许可先生、独立董事冯岚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彭辉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其中:

    ① 彭辉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② 许可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③ 冯岚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独立董事胡明女士、董事彭辉先生、独立董事肖兴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胡明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① 胡明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② 彭辉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③ 肖兴刚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独立董事冯岚女士、董事彭辉先生、独立董事胡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冯岚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

    ① 冯岚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② 彭辉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③ 胡明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续聘童荟颖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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